焚猪见真情
佚名〔未知〕
张举,吴人也,为句章令。邑有妻杀夫者,因放火烧舍,称“火烧夫死”。夫家疑之,讼于官。妻不服。举乃取猪二口:一杀之,一活之,而积薪焚之,活者口中有灰,杀者口中无灰。因验尸,口果无灰也,鞠之服罪。
译文及注释
译文
张举是吴国人,担任句章县官。这个县有一个妻子杀死了丈夫,趁机放火烧毁自家房屋,谎称丈夫是被大火烧死。丈夫家的人感到怀疑,便将女人诉讼到张举那里。妻子不服罪。于是张举就牵来两头猪:一头杀死它,一头活着时用柴火焚烧,活活烧死的猪口里有灰,杀死再烧的口里无灰。接着将丈夫的尸体进行检验,口里果然没有灰。审讯之后,妻子终于认了罪。
注释
吴:即吴地,今江苏苏州一带。
句章:古地名。
令:县令。
邑:县,当地。
因:趁机。
舍:房屋。
称:谎称。
讼:告状。
举:指张举。
简析
张举是位智慧的官员,面对一起疑似纵火烧夫案,他巧妙设计实验:同时焚烧死猪与活猪,发现活猪口中有灰而死猪无灰。据此检验死者尸体,同样口中无灰,从而揭露了凶手伪造火灾现场的罪行。这篇短文讲述张举以科学的方法断案,展现出他的聪明才智与公正无私。
拔蒲二首
佚名〔未知〕
青蒲衔紫茸,长叶复从风。
与君同舟去,拔蒲五湖中。
朝发桂兰渚,昼息桑榆下。
与君同拔蒲,竟日不成把。
蛇衔草
佚名〔未知〕
曩有田父耕地,值见创蛇在焉。顷之,有一蛇衔草着伤口上,竟日创蛇走。田父取其余叶治创,皆验。本不知草名,乡人因以蛇衔名之。古人云:蛇衔草能续已断之指如故,非妄言也。
纸匠与庖人
佚名〔未知〕
雍正年间,大将军年公,讳羹尧,网罗英杰,凡奇特之士,与博弈、挞鞠,擅一技之长者,靡不收置幕下。有一纸匠,叠纸百千幅于案,以小凿自上而下,刺诸花样,余纸皆遍,而独留极下一纸,无纤微凿痕,斯已奇矣!又有一庖人,裸人肩背作几案,置生豚一二斤其上,挥双刀,杂沓剁之,旁观者咸惊诧失声。及肉成糜,而背无毫发伤,更为奇。